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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块属性

可在功能上定义块属性,也可在符号项目上预定义属性。 下列描述了功能上的块属性定义;在符号或项目上预定义块属性也以同样的方式执行。 对项目而言,唯一的区别在于,不同的功能类别各自均有(索引的)格式属性块属性:格式(<功能类别>) [n]

前提条件:

  1. 属性 <...> 对话框中选择<功能类别>选项卡。
  2. 点击属性框上方工具栏内的 (新建)。
  3. 属性选择对话框中选择格式属性,并点击 [确定]

    提示:

    也可在图形编辑器中同时选择显示的附属块属性。 通过按住 [Ctrl] 不放并点击属性,同时标记多个属性。

  4. 在属性对话框中的<功能类别>选项卡中选择块属性:格式 [n] 属性,并点击列中的 [...]
  5. 格式对话框的可用的格式元素列表中选择属性组,并点击加号,以打开下一级属性组。

    如果可从对象出发到达其它对象的间接属性,则激活 按钮(下一阶段)。
  6. 如果要选择间接属性,则点击 (下一步)。

    可用的格式元素框中重新显示属性的原始分组 – 现在此为后续对象的(间接)属性。
  7. 选定所需的格式组,并点击 (向右推移)。

    只有当也可选择格式组时,才能激活 (向右推移)按钮。
  8. 格式: 块属性对话框中选择特定的属性,并确定其格式化。
  9. 点击 [确定]

    格式对话框中的已选择的格式元素框中用表格式形式显示带有名称、(预览的)符号显示和已设置的值的已选择的格式元素。 列表中的属性顺序决定输出块属性时单个属性的显示顺序。

    如果已选择间接属性,则激活 (上一个阶段)按钮。 由此可再次回到输出对象。
  10. 重复步骤 5 到 7,以确定其它格式元素。
  11. 根据需要通过工具栏上的箭头按钮修改格式元素的顺序。
  12. 点击 [确定]

    由此定义块属性。 在属性对话框中为相应的格式属性填满框,此框带设置了格式的预览。

提示:

通过复制和粘贴可将已设置的格式传输到其它的格式属性。

也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