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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符号的分配配置(标准转换)

在分配配置中可将目标符号库符号分配到源符号库的符号中。在标准转换时将源符号库的符号替换为目标符号库的符号。

前提条件:

创建配置

  1. 工具 > 标准转换 > 项目选项卡 > [继续] > 旋转/镜像选项卡 > [继续] > 主数据选项卡 > [继续]
  2. 点击符号选项卡中的 [配置]
  3. 设置:符号分配对话框配置框中选择想要编辑的配置,或点击(新建)创建配置。

选择源符号库和目标符号库

  1. 请选择 [附加] > 选择源符号库和目标符号库
  2. 请在选择源符号库对话框中选择想为其创建分配的符号库,并点击 [确定]
  3. 请在选择目标符号库对话框中选择想为其创建分配的符号库,并点击 [确定]

自动记录及分配源符号库和目标符号库

  1. 选择[附加] > 自动记录源符号

    已选择的源符号库中所有的符号被录入分配符号表格中。
  2. 选择[附加] > 建议合适的目标符号

    已选择的目标符号库符号已被录入到分配符号 表格中并同时分配给源符号。
  3. 检查符号的分配。

    当 EPLAN 为符号替换找到了适合的符号,状态会显示为"正常"
  4. 点击(保存)和 [确定]

    将配置录入符号选项卡中。
  5. 点击 [继续]

    确定项目结构

手动记录及分配源符号和目标符号

前提条件:

已选择了源符号库和目标符号库。

  1. 设置: 符号分配对话框内点击分配符号框旁的(新建)。

    分配符号表格中插入一个空行。
  2. 区域点击列符号名

    符号选择对话框中打开源符号库。
  3. 选择一个符号,然后点击 [确定]
  4. 设置: 符号分配对话框目标区域中点击列符号名

    符号选择对话框中打开目标符号库。
  5. 符号替换选择适当的符号,并点击 [确定]

    检查符号的分配。
  6. 以同样方式依次分配符号。
  7. 点击(保存)和 [确定]

    将配置录入符号选项卡中。
  8. 点击 [继续]

    确定项目结构

也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