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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正交功能

正交功能使得光标只能在水平方向或只能在垂直方向移动。在此光标采用也称作正交光标的特殊形式。当插入符号时全部插入点应水平或垂直排列时,开始应用功能。

前提条件:

已打开一个页、一个表格、一个图框或一个符号。

  1. 点击 [Shift] + [<],以激活正交功能。

    只在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上移动光标。光标形式通过四个个箭头显示已设置的模式。
  2. 点击 [<],取消正交功能。

    光标可再次向全部方向移动。

只激活水平方向或只激活垂直方向的正交功能

  1. 点击 [<],在水平方向激活正交功能。

    只在水平方向移动光标。光标形式通过两个箭头显示已设置的方向。
  2. 再一次点击 [<],以在垂直方向激活正交功能。

    只在垂直方向移动光标。光标形式通过两个箭头显示已设置的方向。
  3. 再一次点击 [<],以取消正交功能。

    光标可再次向全部方向移动。

光标可有下列显示形式:

光标

含义

可在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移动。

只可在水平方向移动。

只可在垂直方向移动。

提示:

在绘制图形元素过程中 - 在确定起始点以后 - 通过 [X][Y] 键调用正交功能。通过 [<] 再次取消正交功能。

也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