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EPLAN 中,可将项目页上某些标出的元素或区域保存为窗口宏或符号宏。此外,您还可将在页导航器中标记的或在图形编辑器中打开的一页或多页保存为页宏。进行这些操作时,保存在各自宏中的图片文件也会被一并保存。
创建窗口宏和符号宏
前提条件:
已打开了一个项目且处于图形编辑中,并已标记了含有所需元素的页上区域或标记了单个元素([Ctrl]+ 鼠标点击)。
- 选择编辑 > 创建符号宏/符号宏菜单项。(在标记了页上的元素后,创建窗口宏/符号宏菜单项也可作为弹出菜单的选项使用。)
EPLAN 打开另存为对话框。在目录框中显示预设置的目标目录。 - 在文件名框中输入宏的名称。通过 [...] 可选择另一个名称和/或另一个目标目录。
- 如果有需要,可在变量框中为宏另选一个变量名称。当您想为一个宏创建不同的变量时,这一点尤其重要。标准情况下,宏会保存为“变量 A”。在同一个文件名称下,您可为一个宏的每个表达类型最多创建 26 个变量。
- 如果有需要,在描述框中输入对宏有效力的描述。此处输入的文本在插入宏时显示在注释框中,从而简化选择。
- 如果插入宏时,应考虑页比例,就必须激活考虑页比例复选框。
- 如果想自己确定,插入时光标在宏中的附着点,请点击[附加]按钮下的定义基准点菜单项。
随后将暂时关闭另存为对话框。 - 将光标移动到所需位置上,点击确定基准点的新位置。
接着会重新调用另存为对话框。 - 点击 [确定]。
宏将在已设置的目录中以名称<名称>.ema(窗口宏)或<名称>.ems(符号宏)保存。EPLAN 会检查,在指定的名称下是否已存在一个相应的变量。如果确定已存在,就要决定是否将旧的宏变量覆盖。
说明:
- 如果在页上无标记,还可在激活菜单项之后标记区域/单个元素(状态栏中的要求)。
- 宏的角变量和其它的宏变量不能自动产生,必须在项目页上手动创建并且随后在相同的宏名称下用其它变量名称保存。如果已为宏创建了不同的变量,则在插入时可在不同的变量间选择。
- 宏边框会根据已确定的部分一并保存到窗口宏或符号宏。
创建页宏
如果光标在图形编辑器的项目页上,您就只能将相关的页保存到页宏。但如果是在页导航器中,不相关的页也能保存入页宏。
前提条件:
已打开页导航器。
- 在页导航器中选中所需的页。
- 选择页 > 页宏 > 创建菜单项。(也可通过弹出菜单项创建页宏创建页宏。)
EPLAN 打开另存为对话框。在目录框中显示预设置的目标目录。 - 在文件名框中输入宏的名称。通过 [...] 可选择另一个名称和/或另一个目标目录。
- 如果有需要,在描述框中输入对宏有效力的描述。此处输入的文本在插入宏时显示在注释框中,从而简化选择。
- 如果有需要,在页数框中指定应保存入宏的页数。只有当您在页导航器中标记不超一页时,才能对这一框的预设置进行修改。
- 点击 [确定]。
宏将以名称<名称>.emp保存在已设置的目录中,EPLAN 将检查是否存在指定名称的宏。如果确已存在,就要决定是否用新宏覆盖旧宏。
提示:
您可借助拖放创建页宏在页导航器中标记想要的页,按住 [Shift] 的同时将页拖到 Windows Explorer 中。
另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