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提条件:
已打开了一个项目。
- 选择下列菜单项: 工具 > 主数据 > 符号库 > 复制
- 请在复制符号库对话框中选择要复制的文件。 不能多项选择。
- 点击 [打开]。
- 请在创建符号库对话框的下拉列表保存到中选择符号库的拷贝应该保存的驱动器和目录。
- 在需要时,用一个其它的明确名称覆盖原始文件中预设置的文件名。
- 点击 [保存]。
- 在符号库属性 - <符号库名称>对话框中为所需的已复制符号库的属性分配(新的)值。
- 点击 [确定]。
将生成符号库的副本,已打开符号库的列表将被导入此副本,并可进行编辑。
另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