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在特定的模块包中使用此功能。信息 / 版权所有

删除标记选项卡

在此选项卡中显示已删除对象属性。按照标准,将删除标记放置EPLAN576,图形.已删除的对象上。

核心对话框元素的总览:

已删除的对象:

在此框中显示删除时已删除对象的名称,例如在功能中的设备标识符或在页上的页名。

类型:

此框中显示已删除对象的类型,例如功能结构盒等。

用户名:

在此框中显示删除对象的用户的名称。

删除日期:

在此框中显示指定删除对象的时间点(日期和时间)。


属性组边框

说明:

借助特殊属性,可掌握在和删除标记相同的位置放置并同样删除的对象。可通过已删除的对象(其它):名称已删除的对象(其它):类型用户名(其它)删除日期(其它) 属性显示其它已删除的属性。通过索引选择单个对象,即,通过索引 [1] 显示第二个已删除对象的类型,通过索引 [2] 显示第三个已删除对象的类型等。最先删除的对象拥有最高索引值。

另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