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格属性 - <表格名称> 对话框会在时自动打开;当然之后也可为打开的表格调用它。
前提条件:
- 已打开了一个。
- 已在表格里打开了一个表格(工具 > 主数据 > 表格 > 打开 > [打开])。
- 在页 - <项目名称> 对话框中标记您想要对其进行查看或编辑的表格。
- 选择属性弹出菜单项。
- 必要时在表格属性 - <表格名称> 对话框的下拉列表表格类型中选择另一个。
- 通过输入或覆盖记录或从下拉列表中选择默认值,或分支到能掌握其它数据的专用对话框中,确定属性的值。
- 在属性名称/值表格上方的中点击 (新建)。
- 请在属性选择对话框中选择您想要分配给表格的新属性。
- 点击 [确定]。
- 为属性分配值。
- 对全部其它属性采用类似步骤。
- 点击 [确定]。
在表格编辑器中显示表格以及修改/新建的数据。
说明:
通常可使用全部表格属性,但应根据表格处理属性选择。因此的属性(如动态调整行高属性)对无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