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剪断和长度修改两个修剪功能,可剪断、延长或缩短图形元素。在此不能进行元素的多项选择。
通过取消组合,关闭 考虑组合选项或在修剪相应的元素时按住[Shift]键不放,可以对一个组的图形元素进行修剪。
说明:
注意,在修剪图形元素时不考虑齿线。另外,不可在齿线和椭圆上剪切椭圆。
前提条件:
剪切元素
可对下列元素进行部分剪断:
完全删除仅由线组成且不与其它元素相切的图形元素。
剪切线的部分连接
通过一个或两个交点定义部分连接。在两条线的交点上剪切。
通过交点和端点定义部分连接。在交点和端点之间剪切。
通过两个端点和角点定义部分连接。在两条线的端点或角点之间剪切。
修改长度
借助长度修改功能可拉长或缩短线和圆弧。待修剪的元素的一端将保持不变;另一端则可移动,因此,已修剪的元素可变短或变长。
- 选择下列菜单项: 编辑 > 图形 > 修改长度
- 点击线上待修改的端点。
- 沿着应延长或缩短线的方向移动光标。
- 相应延长或缩短线。
- 通过取消操作弹出菜单项或 [Esc] 键结束操作。
在左侧图形中将线条的一端拉长,在右侧图形中将线条的一端缩短。
提示:
- 也可在修改长度时打开输入框,并通过输入正值/负值来延长/缩短线。
- 在修改长度时,即使对象捕捉已关闭,仍会自动显示特殊的捕捉点,即交点。尤其是,如果常规捕捉点无法与交点区分,可通过关闭对象捕捉消息简单识别交点。
- 如果已激活对象捕捉选项,则在延长/缩短时,其它线的端点、捕捉点和切点将作为捕捉点使用。在修剪时,线条会自动连接到这些捕捉点上。
也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