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
针对从宏项目中自动生成宏,必须在宏边框上指定至少一个宏名称。必须在宏边框选项卡中将其定义为属性,并且也必须在宏定义选项卡中将其定义为属性。在这种情况下,这两个选项卡中缺少此记录。
解决方法
- 借助消息管理对话框的弹出菜单中的转到(图形)功能在宏项目中定位宏边框。
在项目页中选中宏边框。 - 通过弹出菜单打开宏边框的属性对话框。
- 将宏定义选项卡置顶。
- 在表格的第一行中,宏:名称列中录入所需的宏名称,或者通过 [...] 以交互方式选择宏名称。(若要定义其它宏名称,则使用表格的其余行。)
- 需要时在宏:描述列中再保存一个关于宏的描述。
- 使用 [确定] 关闭属性对话框。
- 随后启动新建项目检查。
说明:
如果已在宏定义选项卡的第一行中录入一个宏名称,则该名称被自动导入到宏边框选项卡的名称框中。与此相反,在宏边框选项卡内的名称框中定义的宏名称则被自动导入到宏定义选项卡的第一行中并在此显示在宏:名称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