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该选项卡中,在插入后会在一个表格中显示源功能的所有显示设备标识符(包括其结构标识符)、其功能定义和放置以及功能的显示设备标识符。目标功能的显示设备标识符可修改。
核心对话框元素的总览:
在这些框中为对象、显示设备标识符和放置显示源项目或源宏的相关数据。这里不能对此进行编辑。
目标:
放置后在显示设备标识符的框中显示此显示设备标识符。可在此手动输入其它值。如果已输入了目标项目中尚不存在的结构标识符,则这些结构标识符将根据标识符的用户设置(按字母顺序排列新标识符或在末尾插入新标识符选项)插入到标识符表格中。如果需要,可以事后在结构标识符管理中对新的结构标识符进行其它排序。
弹出菜单:
弹出菜单 - 取决于框的类型(日期、整数、多语种...)- 中有以下菜单项:
将显示设备标识符恢复到初始值。撤销显示设备标识符的手动修改。例如,在想要将应保存源结构标识符的多页宏插入项目时有用。
菜单项 |
含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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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结构 |
另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