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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 项目的属性比较对话框

在此对话框中确定,对于哪些对象类型应互相比较哪些属性。在默认情况下,将针对大多数对象类型的"图形的放置"(即各个对象在页中的位置)进行相互比较。在配置中保存此设置

核心对话框元素的总览:

配置:

从下拉列表中选择想使用或编辑的配置。为此,也可使用旁边的工具栏

类别:

从此下拉列表中选择想为其确定比较属性的对象类型。根据选择(设备连接等)在不比较比较框中列出不同的属性。

不比较框中选择所需的属性,并使用箭头按钮将属性移到比较框中。对于不需要的属性可以移回不比较框中。对于每个对象类型可单独进行此设置,然后一起保存到在上面已选择的配置中。

说明:

考虑已删除的和新的对象:

如果已激活此复选框,则在类别框中显示的对象类型的已删除的和新建对象将视为修改。如果没有选择用于比较的属性(即比较框为空白),则也比较对象。已删除的对象将被录入修订结果列表,但在原理图中并不通过修订标记显示已删除的对象。

如果已取消复选框,则将忽略此对象类型的已删除的和新建对象。将提高属性比较的速度。

提示:

为了加快属性比较的速度,我们建议只比较确实需要的对象类型。完成比较后应关闭全部其它的对象类型。因此允许为此对象类型不选择比较属性,另外必须取消考虑已删除的和新的对象复选框。

也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