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互相比较特定属性,确定两个项目之间的区别。在比较项目的属性对话框中确定,应互相比较哪些项目。在设置:项目的属性比较对话框中确定,应比较哪些属性。如果两个项目属性的值一致,则确定之间没有区别。
比较结果将被写入一个修订结果列表。此列表将被保存在当前项目的项目数据库中。
前提条件:
- 已打开了一个项目,并在项目目录存在参考项目(或应将其与当前项目比较的任意项目)。
- 已确定了消息的最多数量,其将在属性比较的结果 - <项目名称>对话框中显示(设置:修订(项目的属性比较)对话框的显示结果的最多数量框中)。
- 在页导航器中选中所需的项目,并选择工具 > 修订管理 > 项目的属性比较 > 比较项目菜单项。
- 在比较项目的属性对话框中激活仅显示附属的参考项目复选框。
然后在列表中只显示已标记项目的写保护的参考项目。否则将在列表中显示项目目录中全部现有项目(除已标记的以外)。 - 在列表比较对象中选择,想与哪个参考项目来比较当前已打开的项目。
- 在属性比较设置框中选择已确定了比较设置的配置。(如果还未创建任何固有配置,则在此则只提供标准配置。在这种情况下创建新见配置,在其中确定比较设置。)
- 在修订标记文本框中输入在属性中标识修订修改的文本。
- 如果想在参考项目中标识已删除的对象,则激活将已删除对象的修订标记写回参考项目复选框。参考项目必须是没有写保护。
- 如果不是根据内部对象 ID,而是根据"候选键"(特定的标识性属性)识别对象,则激活备选标识复选框。在自动生成项目时这是有意义的,因为在每次生成时都会重新分配内部的对象 ID。
- 点击 [确定]。
将进行比较,并将比较结果写入修订结果列表。
打开属性比较的结果 - <项目名称> 对话框并显示结果总览。
在项目中显示修改。
说明:
只要取消附属参考项目的写保护,则不再显示为“附属的参考项目”,而在全部项目的列表中显示。
说明:
注意,在大型项目中此类比较过程需较多时间;这也取决于已选择的用于比较的属性的数量。因此可在夜间或在单独的计算机上运行比较过程。
也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