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主功能,可使用在主功能上的未放置的辅助功能的管理属性。如果在主功能上激活此属性,则与主功能一起管理已分配的未放置的辅助功能。即,在复制或插入主功能时一同复制和插入并自动一同重命名未放置的辅助功能,模拟功能模板的特性。如果已删除主功能,则也删除已分配的但未放置的辅助功能。针对辅助功能,此属性显示附属主功能的值。
由此可以例如将一个设备的全部功能保存到一个宏或副本中,即使仅已在原理图中放置了主功能。
此属性既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结合设备保护使用。
在使用现有设备和分配时的特性
在使用现有设备或分配时,未放置的辅助功能的特性取决于,收复已在源功能和/或目标功能上激活在主功能上管理未放置的辅助功能属性。
已激活的在主功能上管理未放置的辅助功能属性。 |
在使用现有设备和分配时的特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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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源功能或目标功能上 |
源功能带有未放置的辅助功能。目标的未放置的辅助功能将与主功能一并被删除。 |
仅在源功能上 |
源功能带有未放置的辅助功能。目标的未放置的辅助功能将保留。 |
仅在目标功能上 |
源功能不带有未放置的辅助功能。目标的未放置的辅助功能将与主功能一并被删除。 |
另参见